6月15日,在随机走访的2、4、5,6号栋住宅楼内,记者看到红色消防栓箱内普遍空空荡荡,当初留出接消防水带的消防水管接头和阀门锈迹斑斑,不见必备的消防器材。记者向开发区消防队反映后,门参谋长来到现场,该小区“山西昱柱中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”史部长也随同跟着查验。消防设施缺失严重的现象让门参谋始料未及、瞠目结舌。
“不是给你们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了吗?怎么还没有改正?”门参谋问史部长,但是史部长一直未作声。当记者想看看刚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时,门参谋称不方便,通知书在开发区消防大队,物业也没有。当问及“当年消防队对该小区消防怎么验收通过的?”问题时,门参谋称不知情,他刚调到该消防队不久。
“小区这样的消防设施能验收通过?”王先生告诉记者,小区存在很大火灾隐患的问题向相关部门也反映多次,在网上也呼吁过,但不见有任何改善。整个小区消防隐患堪忧,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形同虚设,最令居民担忧的是,楼梯的安全通道居然焊着个大铁门,一旦出现火情发生,火灾后果不堪设想。
6月15日,就该小区的项目建设、项目验收等具体工作采访了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城乡和住房保障局,得出的答案均是“有手续,验收过。”但是都拿不出具体的验收资料。
据消防法相关规定,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投入使用。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,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,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,擅自投入使用的,将责令停止施工、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,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此事,记者将继续关注。
(郭艳兵)